香港支联会“煽动颠覆”案:李卓人、邹幸彤、何俊仁判囚5至7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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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Author, 郑佩珊
- Role, BBC中文记者
- Reporting from, 香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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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解散的香港支联会被控违反中国《香港国安法》案件,前主席李卓人被判囚7年,前副主席邹幸彤7年3个月,前副主席何俊仁5年2个月。
支联会则被判罚款150万港元(19万美元;128万人民币;605万元新台币),限3个月内缴交。
判刑于周五(9月11日)早上进行,香港高等法院裁定被告“煽动颠覆国家”罪成。法官指案件虽不涉及暴力,被告亦未有提出实行“结束一党专政”的执行方法或时间表,但本案仍属于“情节严重”级别,因此以7年半监禁作为三人的共同判刑起点。
李卓人及邹幸彤不认罪,经审讯后裁定罪成;其亲友表示,二人将就定罪及刑期上诉。何俊仁则在开审前认罪。
据《香港国安法》第23条,“煽动颠覆国家政权”罪刑罚分为两级,“情节严重”判监 5 年以上至10年以下;“情节较轻”可判囚五年以下。
支联会全称“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”,一直主办1989年北京“六四”天安门学运镇压事件的悼念活动,直到2020年被香港政府以新冠疫情为由禁止为止。
三人早于2021年9月被起诉,支联会同月底解散,结束32年历史。
历时7分钟的判刑
一如之前审判,香港高等法院周五早上借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判刑,由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、陈仲衡和黎婉姬审理。
BBC中文记者现场所见,正庭公众席全满,旁听者包括李卓人妻子邓燕娥、邹幸彤母亲、前支联会常委刘家仪、大律师石永泰、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等。其余大部分旁听人士则戴上口罩。
在正式宣判前,各被告陆续到庭听取刑期裁决。
何俊仁皮肤黝黑,身型及脸容较往日清减,他身穿灰色恤衫及深灰色外套,戴着耳机,神情严肃。李卓人则一头灰白发,身穿白色上衣外加蓝色风褛,站着向公众席挥手,其后被惩教人员指示“坐下”,他曾戴眼镜阅读文件。
邹幸彤戴眼镜、束起马尾,身穿外套,坐在犯人栏一角,三名惩教人员站身旁,公众席难以看到其身影,她在开庭时一度站起来向着旁听席微笑。
法庭于10:07开庭,法官李运腾表示,庭上只宣读结果,稍后会上载19页的判决理由,再公布各人刑期。就“国殇之柱”证物,他表示会另择日子处理,并指出邹幸彤并非物主,若想参与聆讯须另行书面陈词解释。
他宣读后即时退庭,整个程序历时约7分钟。
散庭时,李卓人作出“划十字”的手势,并向公众席鞠躬。邹幸彤向公众席飞吻,亦有向律师挥手示意,捧着文件带着笑容转身离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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属“情节严重”的六个原因
根据判刑理由书,法官表示,本案虽不涉及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,被告也未有就如何将“结束一党专政”付诸实行提出具体的执行方法或时间表,但本案仍属于“情节严重”级别。
该文件列出的六个原因包括:
一,案发时《国安法》已落实,但仍有部分港人不愿接受国家对香港特区行使主权,也不愿接受《宪法》和《基本法》所制定的宪制秩序。被告等在动荡不安的社会氛围下作出煽动的言行,令国家安全和公众秩序面对更大的风险。
二,被告的言行并非单一事件。案发时段由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,长达14个月之久。期间,被告等持续多次作出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行为。
三,被告等透过多种活动和不同的媒体作出具煽动性的言行,尤其是网上社交平台,如YouTube、脸书及推特等,其受众可以不限时段无限次反复浏览和转载,这增加了案情的严重性。
四,“支联会”紮根香港超过30年,被告均为社会知名人士,为市民所熟悉,在本港具动员和影响力。他们的言论及行为对社会大众的影响,远非寂寂无名之辈可比。
五,被告的活动属全港性,接触面广,而且影响不同年龄层的人士,其潜在妨害不容轻视。
六,被告等即使相信“结束一党专政”此主张可能有违《宪法》和《国安法》的情况下,在《国安法》生效后仍一意孤行,大力鼓吹推动其主张,属有预谋的举动。
基于以上六点,法庭以7年半监禁作为三人的共同判刑起点。
法官表示,不接受被告是因为不了解《国安法》而误堕法网,“他们只是拒绝临崖勒马,一意孤行地将‘支联会’的抗争立场坚守到底”;“其实他们不单把自己‘豁出去’,也是在鼓励其他香港人学习内地抗争者的经验和榜样,坚持抗争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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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卓人、邹幸彤有意上诉
前支联会常委刘家仪表示,李卓人及邹幸彤均会就定罪及刑期上诉,与律师团队商讨后会公布。就判处的刑期,她形容“坐一日都嫌多”,“判多少也是过重”。
根据裁决判词,“悼念六四事件而举办的六四晚会本身并无不妥”;刘家仪强调,法庭只是针对纲领中的“结束一党专政”,亦无提及悼念犯法,“希望大家不要上钢上线”。
李卓人妻子邓燕娥在庭外受访表示,7年的刑期判得太重,感到伤心愤怒,“我知道李卓人心安理得,但我们也无何奈可”。
她又说,数以百万计香港巿民曾进入维园参与六四烛光晚会,认为“判刑是对很多人的一个刑罚,是很难接受”,“言论自由已是过去式”。
邹幸彤母亲刘华珍则对记者说,女儿多年前已扬言“我要在法庭上,好好地跟他们辩一辩”。
41岁的邹幸彤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物理系,放弃博士学位后改为进修法律并持大律师资格。她在审讯期间选择自辩,邹母表示,经过一次庭上激辩后,她探访时邹幸彤曾表现开心地说“我终于可以脱下大状袍(大律师袍),痛痛快快地代表自己讲真话,原来是这样爽”。
邹母形容,女儿“不是称职的大状,只是出色的被告”,又指不知要否多谢控告女儿的人,“多谢他们将六四真相、近来香港发生的事,写入香港法庭纪录之中”,她并感谢法律人员及同行者,寄语“要好好生活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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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BC记者庭外遭警员截查
周五判刑前的早上,西九龙法院外有数十人排队旁听。BBC中文记者现场所见,警方在法院外接起封锁线,在排队队伍进出者亦须登记,并指示记者须走到一街之隔的地方采访。
退休人士Simon Ng早上6点45分已到场排队旁听,他说过去参加六四烛光晚会几十年,案件犹如“对我的控诉”,对每一位曾参与晚会的香港人也是指控。他称,过去香港政府也支持活动,一切合法有序,认为判囚“一日都是无辜” 。
Ling是其中一名被告的朋友,她说外游期间曾寄明信片给被告,期望被告出狱后可一同旅游。
她对BBC中文表示,支联会案被告还押多时,过去旁听聆讯时一度感到乐观,认为庭上的证据薄弱,仅播放记者会、晚会点烛光的片段,法官也曾叫停播放,估计难以入罪。惟上两周处理求情时,法官口吻已改变,不停质疑辩方为何应判处“情节较轻”属5年以下的刑期,可预期判刑不轻。
Ling指出,过去数十年来,香港警方都配合支联会活动租场及协助交通管制,“突然间告诉你原来犯法,有份协助搞的,不知道为何不犯法?”
受访后,Ling前往法院大楼途中遭警员截查,须登记身份证,其背包、电脑保护套及水樽等被翻出。BBC中文记者同样被截查,其后获放行。
记者向在场警员查询截查原因,有警员称,看到记者及受访者回头观看,“不知道你望车还是望我,我见到有些可疑”,亦有警员指着Ling表示要查看其背包挂饰上的文字。
国安处形容被告“冥顽不灵”
在裁决后,香港警务处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回应指,案中被告“长期持续不断对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中央政府怀有敌意,并试图透过挑起敌意和分化,令其他人对中国共产党失去信任,从而达到破坏根本制度之目的,即使国安法颁布实施后,各被告依然固我”,他并点名批评邹幸彤“亳无悔意,冥顽不灵,刑期最高是意料中事”。
他提到,被告都是“鼎鼎大名,并非无名之辈”,加上被告利用不同媒体增加受众,相信都是法庭的量刑考虑,警方亦赞同,而从判刑可见三人“罪责极其严重”。
李桂华指出,案件调查期间“不断受到外部势力恶意攻击”,包括提出要求撤销定罪、释放被告、恐吓制裁法官等。他强调,这次审讯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、透明。
人权观察(Human Rights Watch)亚洲区主任皮尔森(Elaine Pearson)发声明指,香港法院重罚参与一般民主活动的人士,侵犯了他们的表达自由与和平集会权利。
国际特赦组织亚太区副总监白舒然(Sarah Brooks)表示,支联会的社运人士未曾干犯任何国际公认的罪行,理应立即无条件获释,“对六四活动人士的迫害,揭示了香港‘国家安全’体制对异见声音的深切恐惧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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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周前处理求情
案件原定于2025年5月开审,最终延至2026年1月22日开审;原预订审期75日,最终审讯历时24日。法庭在8月21日信纳支联会“结束一党专政”纲领违反中国宪法,裁定罪成;并于8月28日处理求情。
代表何俊仁及李卓人的沈士文大律师求情时称,支联会只有和平非暴力宣传及叫口号,从无具体计划、指引、路线图、时间表;形容“结束一党专政”属“一个空洞嘅口号”。法官关注,比较本案与47人初选案,哪宗较严重。沈称,47人案有“合谋”协议,即当选后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,但本案没路线图,形容所有受众是“各自修行”;主张何李二人属“情节较轻”,应判囚5年以下。
沈亦提及何俊仁的健康状况,指其癌症在治疗后稳定,需要继续服药,望法庭考虑何已年届75岁。
邹幸彤自行陈情,强调不会用“求情”字眼,重申“一日监都不应该坐”,陈情时多次被法官打断。法官亦指出控罪是“串谋”性质,提醒邹幸彤陈词会否影响其他被告。被问及是否认为自己没有错,邹指“我不认为”。她指,判词意思是“追求民主有罪”,又称案件将香港人“结束一党专政”声音传至全世界。
就支联会的量刑,法庭表示,支联会作为已解散的法人,不能判监只能考虑罚款。由破产管理署委聘的资深大状林芷莹将提交文件交代财政状况。
控方当日亦透露,截至判刑日,李卓人、邹幸彤将已还押 1,442 和 1,418 天;曾获准保释约7个月的何俊仁,将已还押 1,301 天,已扣除另案服刑的日数计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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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国殇之柱”证物争议
在处理求情当日,庭上曾商讨证物处理。
邹幸彤反对充公部分证物,当中最大争议为“国殇之柱”雕塑,非支联会财产,她认为应归还丹麦雕塑家高志活。邹指出,按其了解,高志活曾与警方沟通尝试取回。邹亦反对充公六四纪念馆及支联会仓库的数百本书籍。
在判刑前夕(10日),邹幸彤的Patreon发布文章,呼吁公众关注控方就证物处理的申请。
她公开控方在案件中申请的“没收清单”,当中涵盖书籍、六四相关文物、影音记录以及国殇之柱等。
邹幸彤指,大量物件从没出现于审讯中,而法庭和控方多次说案件非针对六四,反问没收理据何在,批评控方“不分青红皂白的大没收”,是清洗记忆、尤其是六四记忆的证明。
国殇之柱展示堆积的尸体形象,以纪念1989年在天安门广场被中国当局杀害的民主抗议者。这座雕塑于1998年被安置在港大校园,校方2021年12月拆除运走,警方国安处2023年5月持法庭手令在元朗检取它,作为本案证物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